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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致所有参与简化卖家使用税汇款计划的合格卖家和所有向阿拉巴马州销售的市场促进者

类别
相关部门
发布。2018年5月1日

通告
致所有参与简化卖家使用税汇款计划的合格卖家和所有在阿拉巴马州进行销售的市场促进者。
阿拉巴马州议会已经通过并由州长签署了第2018-539号法案,对《阿拉巴马州1975年法典》中有关简化卖方使用税汇款计划的第40-23-190、40-23-191、40-23-194和40-23-197条进行了修订。从2019年1月1日起,市场促进者将被要求对所有市场销售(包括市场卖家的销售)收取和汇出简化卖家使用税,或向阿拉巴马州税务局报告此类销售并提供客户通知。
不迟于2019年1月1日,通过市场销售进入阿拉巴马州的销售额达到或超过250,000美元的市场促进者必须向阿拉巴马州税务局注册,对通过市场销售或代表市场销售进入阿拉巴马州的零售额(无论是由市场促进者还是其他人)收取和缴纳简化销售者使用税,或者根据第40-2-11(7)(b)条和根据该条颁布的规则向阿拉巴马州税务局报告此类零售额并提供顾客通知。
除上述情况外,从2019年1月1日起,百分之二(2%)的折扣将只适用于收集和汇出的40万美元以下的税款。目前,对所有及时申报和汇出的简化销售商使用税,允许有百分之二(2%)的折扣。从1月1日起,该折扣将不适用于任何超过40万美元的征收和汇出的税款。任何没有按照计划程序及时报告和汇给该局的税款都不允许有折扣。
参与该计划的合格卖家应被赦免任何未征收的远程使用税,这些税款可能是在合格卖家参与该计划的生效日期之前的12个月内向该州的购买者销售的。
该部现在接受希望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参与该计划的市场促进者的简化卖家使用税汇款计划申请。简化卖方使用税申请书位于网站的表格部分,可以邮寄、传真到334-353-7666,或直接发电子邮件到SSUT@revenue.alabama.gov。
如果你对该计划有疑问,请致电销售和使用税司,电话是334-242-1490或我们的免费电话1-866-576-6531。你也可以访问该部门的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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