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的公司集团,应选择在合并基础上提交一份消费税申报表,或单独提交申报表。阿拉巴马州合并报表中包括的每个金融机构必须在单独的公司基础上计算其阿拉巴马州的应税收入。然后,阿拉巴马州集团的应税收入被合并,以确定应纳税额。
为了使受控集团的金融机构成员有资格选择在合并基础上申报,这些成员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测试。
- 所有权测试:可列入的金融机构将通过与一个共同的母公司的股票所有权联系起来。在以下情况下,金融机构是可纳入的公司:
- 拥有所有类别股票中至少80%的投票权的股票,以及每个可包括的公司(共同的母公司除外)的每个类别的无投票权股票中至少80%由一个或多个其他可包括的公司直接拥有;并且
- 共同的母公司直接拥有所有类别股票中至少80%的投票权,以及至少一个其他可纳入公司的每一类无投票权股票中至少80%的投票权。
- 申报测试:为了有资格参加这项选举,每个成员必须是第40-16-1节中定义的金融机构,并被要求提交消费税申报。
对于2019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纳税期--2019-284(HB)号法案修订了阿拉巴马州法典第40-16-3(e)条中的综合申报要求。对于2020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纳税期,该选择在连续120个月(10年)内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