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知道你不能在到期日之前申报,你不需要申请延期。你将自动获得六个月的延期,直到10月15日才提交。不需要提交延期表格(纸质或电子)。 付款方面没有延期。
如果你预计你将在申报时欠下额外的税款,你应该在4月15日之前提交你的付款凭证(40V表)。 除了纳税人在国外的情况,任何延期都不会被批准超过6个月。延期只意味着你不会因为在到期日之后提交申报而被罚款。如果适用于你的申报表,将评估从申报表到期日开始的额外税款的利息和任何罚金。
你可以从我们的表格页面https://revenue.alabama.gov/forms/,在搜索中输入 "40V",并选择你要缴税的年份的40V。
你也可以通过https://myalabamataxes.alabama.gov/ 或https://www.alabamainteractive.org/taxextension/,在网上进行延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