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的煤炭销售税征收的到期时间
第2017-369号法案于2017年8月1日生效,对每一个通过地下
,切断煤炭或褐煤的人征收每吨2.5美分(0.025美元)的额外消费税和特权税,对通过地面采矿切断的煤炭或褐煤征收每吨5美分(0.05美元)。根据该法的规定,所征收的额外税款将于2019年8月1日到期。因此,从不迟于2019年9月20日提交的2019年8月申报表开始,对阿拉巴马州割下的煤炭征收的总税额将为每吨0.335美元。请登录你的MyAlabamaTaxes(MAT)账户,在到期日前申报并汇出相应的税款。如果你有关于煤炭分割税的问题,请访问该部门的网站https://www.revenue.alabama.gov/business-license/coal-severance-tax/,或者你可以通过以下地址或电话与我们的办公室联系。
商业和执照税司
遣散费和执照科
P. O. Box 327560
Montgomery, AL 36132-7560
334-353-7827, option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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