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根据《1975年阿拉巴马州法典》第40-21-1篇和随后的章节,每年发现、收集评估数据、评估和分配、举行非正式评估听证会,并分配阿拉巴马州所有公用事业、铁路和航空公司的应税财产。
过程
公共事业部门每年对在美国50个州、加拿大和墨西哥拥有财产的地方、国家和国际公司完成单位评估。单位评估是采用公认的公平市场评估方法对每个公司进行的。这需要使用所有三种估值方法,包括市场法、成本法和收入法,如果每种方法都有足够的数据。作为这个统一评估过程的一部分,位于阿拉巴马州和其他州的固定不动产和个人财产的评估价值是根据在阿拉巴马州的总投资除以各地的总投资来分摊给阿拉巴马州。对于在统一评估中包含移动财产的公司,如飞机,在分配过程中会加入其他因素。
一旦确定了州评估值,就会根据这些相同的因素将其分配回阿拉巴马州的每个地方税收管辖区。一旦完成,公用事业的县级评估必须进行汇总,并证明给阿拉巴马州各自的县级。然后,县级征税官员将各自的州、县和市的税率加到每个公用事业评估值上,并向每个公用事业公司发送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