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待编纂
2019年铁路现代化法》(2019-459号法案)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或之后的纳税年度创建了可退还的所得税抵免,用于合格的铁路重建或更换支出。被归类为二类或三类的铁路有资格获得抵免。纳税人在所得税申报表上申请抵免之前,必须从商务部获得每项认证。该法案规定每年的抵免限额为370万美元,在抵免期限内的总上限为1110美元。这方面的进一步细节即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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