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巴马州的旗帜.svg
阿拉巴马州政府的一个官方网站。

.gov意味着它是官方的。

政府网站通常以.gov或.mil结尾。在分享敏感信息之前,请确保你是在一个官方的政府网站上。

该网站是安全的

https://,确保你正在连接到官方网站,并且你提供的任何信息都经过加密和安全传输。

常见问题分类 / 税收。烟草税

不是。然而,香烟税票订购系统不与寄售余额挂钩。因此,州级寄售客户必须了解他们的可用寄售余额,并在其保证金限额内下订单。如果不这样做,将导致邮票订单被修改以适应可用余额。

经您授权进入MAT/提交邮票订单的人,在点击 "提交 "按钮时,将收到邮票订单已提交给烟草税科的确认。一旦订单完成,与订单相关的发票将可在MAT中查看并付款(如适用)。

不,系统使用订单创建的系统日期。因此,日期为未来的订单是不可用的。如果在下午1点截止日期前的同一天提交了多个订单,它们将在当天被处理发货;相关的发票都会有相同的发票日期和到期日。

我们使用联邦快递运输。在您的订单上有一个区域,您可以选择是否需要提货、隔夜或2天交货。请使用这一功能,让我们的工作人员知道首选的运输方式。如果联邦快递的帐号不正确,请进行必要的修改。

一旦 "新项目"--您的邮票类型和数量--被保存到订单中,就可以通过输入正确的数量进行编辑。如果你选择了错误的类型,你也可以从下拉菜单中选择一个新的类型。

这个系统是 "实时 "运作的。因此,一旦提交了订单,我们的工作人员就会在系统中得到通知,有一个新的订单已经收到,并准备好执行了。与我们联系的最快速和最有效的方法是立即拨打334-242-9627,以便我们取消订单。由于这个系统是 "实时 "运作的,请在提交给我们之前彻底审查您的订单--特别是邮票类型和数量。

由该局管理的州级烟票(寄售和现金/EFT订单)和县级烟票(仅现金/EFT)都可以通过MAT订购。

从2017年5月18日起,您将能够通过我们的 "我的阿拉巴马州税务"(MAT)门户网站提交州和县的香烟税票订单。

违反第28篇第11章任何规定的制造商或零售商,每次可被处以五百美元($500)的罚款。未能在规定日期前提交初始认证和申请费的,可处以该罚款。

年度更新申请和年度更新申请费必须在3月1日至4月30日的年度更新期间由该部门收到,才算及时。 如果制造商的认证过期,制造商必须汇出初始申请费与所需的申请和相关罚款(如适用),以重新认证,并使其产品得到认证/批准销售,并重新列入目录。

该目录将于2022年5月1日开始提供。

从2022年3月1日起,认证申请和申请费应在每年的3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提交。

每个认证的电子液体制造商和替代尼古丁产品制造商的初始申请费是两千美元(2000美元)。此后的年度更新申请费为五百美元($500)。

从2022年3月1日开始,每个制造商必须通过该部门的在线门户,以电子方式向该部门提交初始认证申请以及初始申请费。如果不提交所需费用,将导致申请被拒绝。

任何电子液体制造商或替代尼古丁产品的制造商,按照第28-11-17.1条的要求提交认证或更新。 阿拉巴马州法典1975。

该目录将显示认证电子液体制造商和替代尼古丁产品制造商的名单,以及在阿拉巴马州销售的认证和批准产品的名单。

一些由国家管理的县对卷烟纸征税。 税率从每包0.05美元到0.25美元不等。 适当的税率请见退税单。

是的,国家管理的县级香烟税是通过向阿拉巴马州税务局购买邮票来收取的。一些自我管理的县也通过使用税收邮票来收集和管理其税收。

各个县的雪茄税都不一样。州政府管理的县的标准雪茄都是按每支雪茄征税,或每支征税,税率从0.02美元到0.12美元不等。小雪茄按包或每支小雪茄征税。每包小雪茄的税率从0.04美元到0.12美元不等。每支雪茄的税率从0.02美元到0.05美元不等。查看县级税率

这些物品通常被称为其他烟草制品(OTP)。大多数县都对这些物品征税。税率因各县法而异。见县级税率

县级香烟税率是以每包为基础的。县级卷烟税率根据每个法案的语言在各县之间有所不同。县级卷烟税率从每包0.01美元的低水平到0.25美元的高水平不等。参见县级税率

与不由阿拉巴马州税务局管理的县级烟草税有关的问题,必须直接向有关县委员会提出。

国家管理的县级烟草税是通过向阿拉巴马州税务局购买县级税票并在分发前将税票贴在香烟包装上来支付的。所有放置在零售设施的卷烟产品必须贴有适当的县级印章;否则,产品将被没收。收到未缴税卷烟的消费者和分发促销卷烟的制造商应通过每月报税将县税汇给该局。香烟以外的烟草制品(OTP)的税款由所有分销商和消费者通过提交月度报税表支付。参见表格搜索

允许的批发商可以通过登录他们的MAT账户并下订单来订购国家邮票。 见下面关于通过MAT订购邮票的常见问题。

由于税票没有贴在每支香烟上,因此没有证据表明已经缴税。1975年阿拉巴马州法典第40-25-2(f)条规定,应在零售烟草产品的盒子或容器上贴上税款金额的邮票。如果是香烟,邮票应贴在香烟的独立包装上。在批发或零售时提供的应税烟草制品,如果没有以上述方式贴上适当的税票,将被阿拉巴马州税务局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