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和缴纳2020年个人所得税的截止日期延长至5月17日
蒙哥马利,2021年4月15日 - 今天,州长凯-艾维签署了SB352号法案,如果相应的联邦付款被国税局延长,则自动延长原应在4月15日至6月30日之间支付的所得税和金融机构消费税的到期日。阿拉巴马州税务局(ALDOR)于2021年3月18日发布的有关美国国税局宣布的付款和申报延期的指导意见已经更新,以解决2020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付款到期日延期的问题。
更新指南:3月17日,财政部和IRS发布IR-2021-59号文件,规定将2020年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支付日期从2021年4月15日自动延长到2021年5月17日。
根据SB352的规定,2020年纳税年度的州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日期已经自动延长,与2021年5月17日的联邦到期日一致。个人纳税人如果在这个延长的到期日或之前及时申报并支付2020年税年的任何应缴税款,将不会被征收逾期申报或支付罚款,也不会对延长的到期日之前的未支付债务产生任何利息。
请注意,到目前为止,美国国税局没有延长任何个人或企业的商业所得税或2021年纳税年度的估计付款日期。因此,根据SB352的规定,支付这些税款的截止日期没有被延长。
一如既往,ALDOR鼓励纳税人尽可能快地申报。尽早申报可以帮助ALDOR提前批准退税,避免在截止日期出现的退税堵塞现象。纳税人跟踪其退税进展的最佳途径是 "我的阿拉巴马州税"(www.myalabamataxes.alabam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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