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可以获得的经销商、经销商转运和制造商的牌照数量是否有任何限制?
经销商和摩托车经销商车牌限制。- 新机动车经销商可获得合计35个经销商和摩托车经销商牌照 - 二手机动车经销商可获得合计5个经销商和摩托车经销商牌照 - 持证的新经销商或二手经销商可购买
政府网站通常以.gov或.mil结尾。在分享敏感信息之前,请确保你是在一个官方的政府网站上。
https://,确保你正在连接到官方网站,并且你提供的任何信息都经过加密和安全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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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和摩托车经销商车牌限制。- 新机动车经销商可获得合计35个经销商和摩托车经销商牌照 - 二手机动车经销商可获得合计5个经销商和摩托车经销商牌照 - 持证的新经销商或二手经销商可购买
获得经销商许可证后,经销商必须到县许可证办公室购买适当的特权许可证(第40-12-51,40-12-62,或40-12-169条)。经销商牌照将由税务局发放,前提是要有相应的特权许可证证明。经销商车牌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申请
如果经销商或制造商的车牌丢失或被盗,必须向执法部门报告这一事实,并保留一份报告供审计之用。如果车牌损坏到无法辨认的地步,必须将车牌送回该部门,并补发车牌。
- 新车或二手车经销商或批发商可以使用这些车牌运输其库存内的车辆。- 机动车重建商可以使用经销商的过境车牌,在完成修复的必要情况下,将车辆运往维修点,或在ADOR允许的情况下,将车辆运往维修点,以便检查。如果
租用或租赁车辆 拖车 服务性卡车或货车 其他服务性车辆 第一次违规罚款200美元 以后每次违规罚款500美元 为了获得车牌,故意虚报/提交错误信息的文件将被处以A级轻罪的刑事处罚和1000美元的民事处罚。
经销商和摩托车经销商的车牌可由有执照的机动车经销商获得。如果生产设施位于阿拉巴马州,私人乘用车、摩托车、卡车、卡车牵引车或拖车的制造商可获得制造商牌照。(1975年阿拉巴马州法典第40-12-26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