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忘录 2021-005
致:所有指定代理人和产权服务供应商所有指定的代理人和产权服务供应商
主题。产权文件上传要求
从2021年11月1日开始,所有指定的代理人和产权服务提供者将被要求以电子方式将所有产权申请和支持文件上传到阿拉巴马州产权系统(ALTS)。2021年11月1日或之后邮寄的任何实物产权申请包将被退回给指定代理人或产权服务提供者,以进行适当的电子化上传。同时,我们鼓励指定代理人和产权服务提供者尽快开始上传产权申请和证明文件。
上传产权文件将消除邮费,消除丢失的文件,并减少产权申请处理时间。文件上传说明包括在ALTS快速入门指南中,该指南位于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和保险门户网站(MVTRIP):www.mvtrip.alabama.gov。
指定代理人和产权服务提供者必须遵守机动车司行政规则810-5-75-.42,该规则要求指定代理人和产权服务提供者在上传前在产权文件表面写上或盖上 "SURRENDERED "字样。产权文件原件必须由指定代理人或产权服务提供者保存一(1)年。电子产权文件图像必须保存五(5)年。实物和成像的产权文件都必须被安全地保存,以防止任何个人信息的泄露。如果不遵守这些要求,可能会导致作为指定代理人或产权服务提供者的权力被撤销。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拨打334-242-9000与机动车司联系,或通过访问www.revenue.alabama.gov,点击 "帮助中心 "提交援助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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