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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巴马州政府实体和道路建设承包商有关建筑合同的税收指导通知

发表于10月20日, 2021

立法机构已经通过,州长凯-艾维也已经签署了关于政府实体项目销售和使用税豁免证书的2021-372号法案。该法案取消了第40-9-14.1条中关于禁止任何公路、道路或桥梁的建设合同获得政府实体项目销售和使用税豁免证书的限制。

合格的项目和合同被定义为通常与以下政府实体签订的项目和合同,除非另有说明:阿拉巴马州、阿拉巴马州的县或建制市、阿拉巴马州的公立学校、阿拉巴马州的工业或经济发展委员会或当局、机场管理局、或任何阿拉巴马州的公共供水或污水处理机构、地区、系统或委员会,否则已经免征销售和使用税。请注意,与联邦政府签订的项目不符合2021-372号法案规定的豁免条件。

第2021-372号法案适用于2022年1月1日或之后与上述定义的政府实体签订的任何公路、道路或桥梁建设合同,不适用于2022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任何公路、道路或桥梁建设合同,本节也不适用于任何合同变更单或合同延期:包括修订、重新谈判或更改的合同,如果原始合同是在2022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

过去,与任何公路、道路或桥梁建设有关的政府实体项目的申请被拒绝,因为根据第2013-205号法案和第2018-234号法案,这些项目没有资格获得豁免证书。随着第2021-372号法案的通过,从2022年1月1日及以后,与合格的政府实体有关的公路、道路或桥梁项目的施工合同,现在将有资格获得豁免证书。政府实体、总承包商和任何分包商必须为每个项目申请并获得豁免证书,以利用免税特权。符合条件的政府实体和承包商可以通过填写《政府项目豁免证书申请书》(ST:EXC-01)来申请豁免证书,该申请书可在以下链接获得。

https://www.revenue.alabama.gov/wp-content/uploads/2017/05/ST-EXC-01.pdf

如果你对本通知有任何疑问,请通过电话(334-242-1490)、电子邮件(STExemptionUnit@revenue.alabama.gov)或邮寄(Sales and Use Tax Division, Exemption Unit, P.O. Box 327710, Montgomery, AL 36132-7710)联系销售与使用税司。

下载本通知的PDF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