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税。 批发到零售的责任制方案
2017-294号法案建立了批发到零售责任制计划或WRAP。WRAP立法要求在四个方面向阿拉巴马州税务局提供新信息。
- 从2018年4月30日起,《国内税收法》第6050W条定义的报告实体的重复信息报告(1099K)应在每年4月30日之前提交给该部门。
- 从2018年7月1日开始,阿拉巴马州的啤酒和葡萄酒分销商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月度信息报告,说明在本州内为转售目的而进行的销售,而这些销售或使用税没有从零售商处收取。
- 从2018年7月1日起,已经提交信息报告的烟草制品销售商将被要求在该报告上提供额外的信息。
- 2019年10月1日,市级商业特权许可证申请信息要每月提交给该部门。
为了实施该立法并为ALDOR提供指导,成立了一个行业咨询小组。该小组由来自行业和地方政府的代表组成,他们共同合作,以确保所有相关方的关切得到讨论和考虑。
自2018年7月1日起,第2017-294号法案要求每个有执照的啤酒或葡萄酒分销商(卖方)每月提交一份信息报告,说明向零售许可证持有人销售的任何啤酒或葡萄酒,在销售时要求豁免销售或使用税的征收。卖方 "是指啤酒、葡萄酒或烟草产品的制造商、批发商或分销商,他们向本州的零售商(被许可人)进行销售。该术语还包括以会员制销售烟草或酒精的批发俱乐部或仓库俱乐部。
第一份信息性月度报告将涵盖2018年7月1日或之后至2018年7月31日发生的销售,应于2018年8月20日或之前提交。之后的每个月,信息报告将在发生销售的下一个月的20日或之前到期。
通知
- 新的1099-K申报要求 (02/02/2018)
- 所有用于转售的烟草销售报告(SFR)的修正案 (02/22/2018)
- 啤酒和葡萄酒的新信息报告和报告要求 (03/21/2018)
- ABC执照号码和新的WRAP信息报告 (03/30/2018)
- 烟草销售转售报告的申报说明 (11/05/2018)
- 市政营业执照报告和报告要求 (11/26/2018)
资源
- 上传啤酒和葡萄酒批发商的文件规格 (18年2月5日更新)
- 啤酒和葡萄酒销售转售上传模板 (18年2月5日更新)
- 规则810-6-5-.37 啤酒和葡萄酒经销商报告在本州转售的啤酒和葡萄酒销售情况的程序。
联系我们
- 电子邮件 -WRAP@revenue.alabama.gov
- 电话 - 334-353-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