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忘录
TO:市政许可官员,阿拉巴马州市政联盟
主题:监管商业或职业许可的国家委员会和机构
根据《1975年阿拉巴马州法典》第11-51-193条,税务局必须编制一份所有管理企业或职业许可的州级委员会和机构的名单,并将该名单提供给所有市级许可官员。
本通知提醒您,在收到各委员会或机构的任何补充或更正后,这些信息将公布在该局的网页上:https://revenue.alabama.gov/business-license/business-licensing/municipal-business-license-information/。请在每个执照年度的更新期开始前查阅该网页,并在全年定期查阅任何变化。为方便起见,随函附上已提供所需信息的委员会和机构的名单。
如果你有任何问题,请随时通过以下地址或电话号码与我们的办公室联系。
遣散费和许可证税科
P. O. Box 327550 Montgomery 36132-7550 334-353-7827 334-353-1809 fax O. Box 327550
Montgomery, AL 36132-7550
334-353-7827
334-353-1809 fax
License.Account@Revenue.Alabam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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