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则810-6-5-.01.01要求每年对以下税务账户许可证进行更新。
- 销售税
- 租赁税
- 卖家使用税
- 住宿费用税
- 公用事业总收入税
- 简化卖家使用税
更新程序必须每年完成,以便为下一年生成新的税务执照。商业信息必须在每年11月至12月进行必要的核实和更新。在 "我的阿拉巴马州税务"(MAT)网站中提供了一个更新税务账户许可证的链接:https://myalabamataxes.alabama.gov。
以下信息需要根据需要进行审查和更新。
- 目前的法定名称,包括DBAs
- 业主/官员/成员信息
- 电话号码
- 社会保障号码/EIN's
- 地址 - 添加/更新许可证上显示的所有必要地址
此外,还需要核实该企业是否继续以现有执照所适用的相同商业实体类型进行经营。如果实体类型发生了变化(例如,原来的实体类型是独资企业,改为公司或多成员有限责任公司),那么企业必须申请新的执照。
如果根据1975年阿拉巴马州法典第40-23-6.1条的修订,许可证没有续期,以前发给你的企业的阿拉巴马州税务账户许可证将被取消,企业将不再被允许使用税务许可证,以便为转售或出租目的进行免税采购。
请访问销售和使用税司的网站,https://revenue.alabama.gov/sales-use/faq/,以获得更多的指导,如果你需要协助更新你的税务账户许可证,请联系该部门。
联系
销售和使用税司
销售和使用税管理
P.O. Box 327710
Montgomery, AL 36104-7710
334-242-1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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