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阿拉巴马州法典》第41-23-20条至第41-23-32条
阿拉巴马州企业区计划为在指定的企业区落户或扩张的公司、合伙企业和业主提供某些税收优惠。除了州一级的税收优惠外,企业在指定的企业区内落户或扩张,还可以获得地方税收和非税收优惠。
符合条件的企业区已根据《阿拉巴马州激励措施现代化法》(Act 2019-392)进行了更新,以包括任何目标县或启动县。
阿拉巴马州企业区计划第5条提供以下税收优惠。
每个新的长期雇员最多可获得2,500美元的信贷,并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计算。
- 五年的激励措施
- 30%的公司新的长期雇员,如果他们在就业前失业90天或更长时间。
- 学分是以递增的方式进行的。第1年=80%,第2年=80%,第3年=80%。1 = 80%, Yr.2 = 60%, Yr.3年级=40%,4年级和5年级=20%。第四和第五年=20%。
- 资本投资
- 首批10,000美元的百分之十
- 下一个90,000美元的百分之五
- 剩余投资的百分之二
- 培训
- 公司可以为培训新的长期雇员的新技能领域申请最多1000美元的信贷。
抵免额将在获得的年份使用,任何剩余的抵免额可用于抵免随后两年的收入或商业特权税。
阿拉巴马州企业区计划的第11条提供了以下方面的豁免(须经咨询委员会和阿拉巴马州州长批准)。
- 对在该区使用的建筑相关材料、机械和设备的采购征收销售和使用税,为期5年。
- 五年的所得税;或
- 商业特权税,为期五年。
阿拉巴马州经济和社区事务部是这项激励措施的管理机构。所有关于资格的询问应向ADECA的企业区协调员提出。
请与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了解如何申请企业信贷和豁免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