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税是对提供公用事业服务(包括电力、天然气、自来水和固定电话)征收的税款。2023 及以后纳税年度的煤炭抵免额可抵消在进行分配的纳税期内支付的这些公用事业税。煤炭抵免额的受益人可将抵免额用于已缴纳的公用事业税,无论是由公用事业提供商收取还是通过公用事业税直接支付账户直接汇至 ALDOR。
申请煤炭抵免公用事业税的前提条件:
ALDOR 发出通知,确认批准您的煤炭抵免分配,用于支付公用事业税。
申请煤炭抵免公用事业税的程序:
- 填写表格CC-UT
- 附上申请抵免的核准申报期的完整水电费账单副本,并将其提交至经济发展办公室(incentives@revenue.alabama.gov)。
- 请注意,表格中提供的邮寄地址就是退款支票的寄送地址。
- 只有煤炭抵免对象支付的公用事业发票才符合条件。
- 应附上发票复印件,以证实每项公用事业的索赔。
- 只有在符合条件的纳税年度内支付的公用事业税才可包括在内。例如,如果煤炭抵免额是为 2023 纳税年度分配的,那么涵盖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发票就可以包括在内。
请注意,如果未能提供足够的文件支持公用事业退税申请,将导致处理延误。 一旦申请金额得到核实和批准,ALDOR 将与您联系,并为您开具一张支票,用于支付各项公用事业服务的公用事业税。与年度分配相关的任何未使用的抵免额可结转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