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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O 2021-007 登记更新

发布的。2021年8月3日
备忘录 2021-007

致:牌照发放官员车牌发放官员
主题:注册更新。登记更新

2021-134号立法法(2021年6月1日生效)免除了电动自行车(在32-6-1.1中定义为小于750瓦的车辆,有座位,且行驶速度不能超过25mph)的所有权、保险和登记要求。

从2021年10月1日起,车牌将不再包括叠加字符。车牌类别的名称(卡车、出租车、公共汽车等)将出现在车牌的底部。车牌将包含最多七(7)个字母数字字符,包括县级指标(1-67),这将继续是前两个字母数字字符。车辆的注册重量应反映在注册收据上。

此外,从2021年10月1日开始,机动车清障车将可获得限制性牌照。根据阿拉巴马州1975年法典第40-12-248条和行政规则810-5-1-.207的定义,清障车是指主要用于移动、牵引或回收残疾机动车或用于扣押的车辆。登记费只基于清障车的车辆总重,而不考虑清障车所牵引的任何机动车的车辆总重。车牌分类 "清障车 "的名称将出现在车牌的底部。

第2021 - 337号立法法(2021年10月1日生效)修订了阿拉巴马州1975年法典第40-12-248条,取消了对农民拥有的卡车拖拉机发放农场标签的限制。该法案允许运输林业产品的任何尺寸的卡车或卡车拖拉机展示限制的林业产品标签。该法还取消了对纸质申报车辆总重宣誓书的要求。更多信息请参考管理规则810-5-1-.442(更新后于2021年8月11日生效)。

从2021年10月1日开始,发证官员应开始使用修订后的登记收据发放登记。修订后的收据将允许有更多的空间来记录县级费用。收据上的条形码将反映出登记人和车辆信息(登记人姓名、地址、VIN、品牌、型号、车牌号、签发/到期日和主要标签类型)。登记记录也应该被修改,以反映额外的数据字段。以下是MVD网站上修订后的登记记录的链接:
https://revenue.alabama.gov/motor-vehicle/registration-file-information/

多种验证贴纸颜色(红色、绿色和黄色)的轮流使用已被取消,从2022年的登记年开始,贴纸将保持黄色。如果发证处的库存中有任何红色或绿色的验证贴纸,请联系机动车处,安排领取和销毁这些贴纸。

如果您对本备忘录有任何疑问,请致电334-242-9000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MVD@revenue.alabama.gov与机动车辆司联系。

点击这里下载本备忘录的PDF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