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忘录
TO:所有阿拉巴马州标签发放官员
RE: 重建阿拉巴马州法案
2019年3月12日,《2019-2号法案》,又称《重建阿拉巴马州法案》,由州长凯-艾维签署成为法律。该法案修订了阿拉巴马州1975年法典第40-12-242条,包括对在本州公共公路上运行的每辆电池电动车征收200美元的额外登记费,以及对每辆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车征收100美元。这一额外费用从2020年1月1日开始生效。
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财产税司分发的《统一机动车估价手册》将包括其数据库中列出的所有车辆的燃料类型。燃料类型将被注明如下。
G - 汽油 D - 柴油 E - 电动 H - 混合动力(非插电式) | P - 插电式混合动力车 C - 压缩天然气 L - 液化天然气 O - 其他 |
如果燃料类型是E或P,标签发放官员将知道应该收取额外的登记费。然而,由于一些混合动力汽车的燃料类型信息在汽车制造商之间是不一致的,标签发放官员将需要询问H-混合动力汽车的具体燃料类型,或者在没有燃料类型指定时。一旦获得车辆的燃料类型信息,每个登记供应商必须有一种方法,为未来的更新维护这一信息。
机动车司的登记档案信息也已更新,以接收最新的燃料类型。该登记文件可在该局网站上找到:https://revenue.alabama.gov/motor-vehicle/registration-file-information/。每个县的登记系统都应该在其登记记录中包括一个字段,用于从车辆评估数据库、产权网络服务中导入燃料类型信息,或从登记人那里收集。
如果你对《重建阿拉巴马州法案》和各种燃料类型的额外登记费的实施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请联系机动车司,电话:334-242-9000,或财产税司,电话:334-242-1525。请注意,有关附加费用分配的更多信息将在以后的日子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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