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G章减税允许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阿拉巴马州法典第40-21-82条和第40-21-102条规定的公用事业税(电力、天然气、水和电话/电报)的退款,期限最长为十年。奖励金每年计算并支付。 退款金额等于已支付的公用事业税,减去在符合条件的项目投入使用前的三个税收年度内平均支付的公用事业税。
要获得公用事业退款的资格,所有这三项要求必须得到商务部的确认。
- 该项目是一个合格的项目。
- 该公司或任何相关公司在过去10年的任何时候都没有违反项目协议或类似协议,或任何经济奖励协议,以及
- 符合条件的项目将促进该公司在阿拉巴马州的业务运营的继续和持续运作。
一个合格的项目被定义为一个项目。
- 投资至少200万美元的资本支出,作为任何增加、改进、翻新、重新开放或修复设施的一部分,或更换任何现有设备或有形个人财产。
- 主要涉及批准的活动;以及
- 没有与总督签订项目协议的项目,以提供其他奖励。
2015年阿拉巴马州再投资法案》第9G章公用事业退款/打款的程序
为了获得根据《1975年阿拉巴马州法典》第40篇第9G章支付的公用事业税的退款/减免,私人用户和州长必须采取某些行动。
消减过程的一般概述
- 收集公用事业退款申请和电子验证文件
- 向商务部申请
- 商务部确认该项目是一个合格的项目
- 商务部建议总督批准项目
- 州长与被激励公司签订项目协议
激励的公司
被激励的公司必须通过向商务部提交一份完整的申请来申请公用事业退款。如果获得批准,州长将与被激励公司签订项目协议。 一旦项目投入使用,受激励的公司必须向商务部证明资本投资的情况。 一旦项目得到商务部的认证,被激励的公司需要向税务局提交一份在合格项目投入使用前的三个税收年度内支付的公用事业税的证明,以确定激励的基数。 此后每年,被激励的公司将向税务局提交上一年度支付的公用事业税的证明。 税务局将审查提交的信息,计算出正确的退款,并直接发放给被激励公司。
请联系incentives@revenue.alabama.gov,了解关于如何申请水电费退款的详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