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站通常以.gov或.mil结尾。在分享敏感信息之前,请确保你是在一个官方的政府网站上。
https://,确保你正在连接到官方网站,并且你提供的任何信息都经过加密和安全传输。
问题 | 类别 | 阅读更多 |
---|---|---|
阿拉巴马州1975年法典》第40-18-2条规定,对每个从在阿拉巴马州拥有的财产或从事的业务中获得收入的非居民个人征税。此外,第40-18-14条规定,非居民个人的应税收入只包括来自阿拉巴马州拥有的财产或在阿拉巴马州进行的业务的收入。由不从事分期付款票据业务的人持有的、由非居民个人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或租赁性房地产所得的分期付款票据,将是作为在本州持有的财产的收入或在本州从事的业务而获得的无形财产。1975年阿拉巴马州法典》第40-27-1条对 "营业收入 "的定义是,在纳税人的贸易或业务的正常过程中的交易和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并包括来自有形和无形财产的收入,如果该财产的收购、管理和处置构成纳税人正常贸易或业务运作的组成部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归属于分期付款票据的利息在阿拉巴马州是要征税的。分期付款票据的利息是否需要遵守阿拉巴马州1975年法典第40-18-86条的预扣要求? | ||
用于不动产的产品是否可以豁免? | ||
我的客户收到了税务局的通知,说县遗嘱检验办公室的不动产记录中已经有了一个留置权。这意味着什么? | ||
我什么时候会收到税单,以支付我的商业设备的从价税? | ||
什么是个人财产? | ||
如何将人造房屋作为不动产注销? | ||
哪些税种可以作为贷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