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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纳税人可以在支付所有应缴税款和利息后提交阿拉巴马州PWR表。PWR不能保证减免罚款。要获得PWR表格,请访问revenue.alabama.gov。
为了报告美国国税局所做的改变,公司应提交特定纳税期的ET-1表的修正。以下信息必须包括在修正后的报表中(见上文和条例810-3-40-.01(4)):
- 列出国税局对合并集团中的每家公司进行的调整、
- 联邦851表,隶属关系表的副本、
- 每家公司的损益表散页的副本,以及
- 最初提交和/或修正的联邦1120号合并报表的副本。
如果国税局的审计结果是退款,则必须在国税局审计最终确定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退款要求。如果审计结果是应缴的额外税款,该局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一年内评估额外税款。
修正后的申报表应完整、准确地填写。修正后的申报表应包括对提交修正后的申报表的详细解释,验证修正后的变化的证明文件,以及计算应付的额外金额或应付的退款。空白或部分填写的收入表需要特殊处理,会延误处理,并造成不必要的开支。
Section 41-1-20, Code of Ala. 1975, requires electronic payments if your tax liability is $750.
有电子支付选项。
ACH Credit – Taxpayers may remit tax payments by 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EFT). The taxpayer must be pre-approved by ALDOR. For more information on EFT, visit ALDOR’s Pay by EFT/ACH Page.
ACH Debit – Taxpayers making e-payments via ACH Debit who have an active revenue tax account can log in to My Alabama Taxes. Taxpayers can also use the “Make a payment” link to make non-logged in payments. Pre-registration is not necessary to make a payment on an invoice or assessment.
最近在阿拉巴马州州务卿处注册的新纳税人,将收到一封在线申报信息函。在线申报信息函是为了 "提供信息",并为纳税人提供一个登录ID和访问代码,允许访问 "我的阿拉巴马州税务"。
不以电子方式汇出的少于750美元的款项必须与FIE-V表一起汇出。如果是电子汇款,请不要邮寄FIE-V表。要获得FIE-V表,请访问revenue.alabama.gov。
ACH Credit – Taxpayers may remit tax payments by 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EFT). The taxpayer must be pre-approved by ALDOR. For more information on EFT, please go to ALDOR’s Make A Payment page.
ACH Debit – Taxpayers making e-payments via ACH Debit who have an active revenue tax account can log in to My Alabama Taxes. Taxpayers can also use the “Make a payment” link to make non-logged in payments. Pre-registration is not necessary to make a payment on an invoice or assessment.
New taxpayers, who have recently registered with the Alabama Secretary of State, will receive an Online Filing Information letter. The Online Filing Information letter is for “information purposes” and provides the taxpayer with a Sign-On ID and Access Code which permits access to My Alabama Taxes.
不以电子方式汇出的少于750美元的款项必须与FIE-V表一起汇出。如果以电子方式汇款,请勿邮寄FIE-V表。要获得FIE-V表格,请访问
https://revenue.alabama.gov/forms/
信用社将在ET-1表第1行填写其财务报表净收入。
阿拉巴马州1975年法典》第40-16-1.3条规定,信用社的净收入是 "财务报表收入,即最终的净收入数额,总收入减去总支出,为财务报表目的而计算,并向作为免税组织的国内税收局和阿拉巴马州信用社管理局(ACUA)或其他政府监管机构报告"。
为了支持第 1 行,信用社需要在提交 ET-1 表格的同时,提交联邦表格 990/990T 和提交给全国信用社协会(NCUA)或其他报告/保险实体(如美国股份保险公司(ASI))的催缴报告的副本。
将退货和付款凭证邮寄到。
阿拉巴马州税务局
所得税管理处
金融机构消费税
邮政信箱:327439
Montgomery, AL 36132-7439
将综合申报表、ET-1C表和格式化ET-1表及款项邮寄到。
阿拉巴马州税务局
所得税管理处
金融机构消费税
邮政信箱:327437
Montgomery, AL 36132-7437
是的,纳税人必须在申报时提交2220E表和联邦2220表(ET-1表),以计算所需付款和罚款。纳税人也可以选择使用批准的联邦方法(年化或季节性)来计算他们所需的季度分期付款。报表(ET-1表)提交后,2220E表将不被接受。
从2020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纳税期开始,净营业损失适用于可以结转的第一个纳税年度,并且只能在产生该损失的纳税年度之后的连续15个纳税年度内进行扣除。
对于2020年1月1日之前的纳税期,所有金融机构的亏损将结转其净经营亏损,作为对以前收入的扣减,并从随后几年的收入中扣除多余的亏损。在计算净经营亏损时,不允许扣除(由先前或以后年份的净亏损产生的)净经营亏损。但是,意外损失和盗窃、欺诈和贪污造成的损失,在计算净营业损失时应予以扣除。一个纳税年度的净经营亏损可以向后结转两年,然后按时间顺序结转到随后的八个纳税年度。后继的金融机构应被允许结转其前身的净经营亏损,并从后续年份的收入中扣除。
是的。根据计算应税收入的会计方法,联邦所得税可以在支付或应计的应税年度中扣除。允许扣除的联邦所得税是应计和随后支付的净税负,即减去所有可扣除和/或可退还的信贷后的金额。
在计算合格的公司集团成员在任何纳税年度的联邦所得税扣除额时,合并的FIT责任必须只在集团中单独报告正的联邦应税收入的成员之间进行分摊。每个成员根据一个分数来分摊综合FIT的份额,该分数的分子是成员的正联邦应税收入,分母是所有成员单独报告正联邦应税收入(不考虑26 U.S.C. §1502的任何选择)的联邦应税收入总和,用于其综合联邦申报。
在阿拉巴马州开展业务的金融机构被允许扣除归属于其阿拉巴马州收入的联邦所得税(阿拉巴马州法典,1975,§40-16-1.2)。
不对金融机构征收的任何税款将不允许抵扣。
这些税收的例子。
阿拉巴马州税务局现在要求在申请商业税收抵免时使用附表EC,商业抵免。
不作为贷项的税款可以作为扣除项。
有些商业信贷需要通过"我的阿拉巴马州税务局"提交。对于这些信贷,请登录 "我的阿拉巴马州税务局",点击金融机构消费税账户的链接,在 "我想 "部分选择 "提交信贷申请"。从下拉菜单中选择所要求的信贷,完成提交纳税人的信息,并附上证明文件或证书。如果你没有 "我的阿拉巴马州税务局 "账户或 "我的阿拉巴马州税务局在线注册卡",没有建立 "我的阿拉巴马州税务局 "账户所需的账户信息,那么请联系企业所得税科,电话:334-242-1170,选择6,以索取这些信息。
附表EC。阿拉巴马州税务局现在要求在申请商业税收抵免时使用附表EC。该表允许纳税人计算出可允许的税收抵免总额。在附表EC "商业抵免 "中输入的金额将转入ET-1表第1页第17行。该表必须与申报单一起提交,以获得抵免。更多信息见附表EC的说明。
如果纳税人拥有分配公司20%或以上的股票(按投票权或价值计算),来自非美国公司的股息收入,包括《美国法典》第26卷第951条所述的金额,如果从美国公司获得,这种股息收入在《美国法典》第26卷第243条下可以扣除。
根据26 U.S.C. § 78被视为股息的金额。
金融机构可以扣除来自自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适用百分比的股息收入,如果该股息收入根据26 U.S.C.§ 243,如果从非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如第40-18-1-(27)节所定义)的实体收到的股息收入,其股份或实益权益证书没有在既定的证券市场上定期交易,并且在纳税年度最后半年的任何时候,由作为公司纳税的协会拥有或控制,但根据《美国法典》第26章501(a)节的定义,该协会不是免税的,也不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从其他信用社和联邦法律及全国信用社管理条例规定的信用社服务组织收到的股息,应从财务报表收入中减去,以计算信用社的净收入。
是的。阿拉巴马州法典》第40-2A-7(c)(2)条规定:"应在以下时间内向该部门提出退税申请,或根据第40-29-71条规定发放自动退税,或允许抵扣:(i)从提交退税表之日起三年内,或(ii)从支付税款之日起两年内,以较晚者为准,如果没有及时提交退税表,则从支付税款之日起两年内。"
利息支出是允许按联邦申报的(根据26 U.S.C.§163(j)(2)被视为在当前纳税年度支付或发生的利息除外)。
根据26 U.S.C.§163(j)(1),不能为联邦所得税目的而扣除的利息,以及
根据26 U.S.C.§265或§291,与免税证券有关的不能为联邦所得税目的而扣除的利息
合格的公司集团,应选择在合并基础上提交一份消费税申报表,或单独提交申报表。阿拉巴马州合并报表中包括的每个金融机构必须在单独的公司基础上计算其阿拉巴马州的应税收入。然后,阿拉巴马州集团的应税收入被合并,以确定应纳税额。
为了使受控集团的金融机构成员有资格选择在合并基础上申报,这些成员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测试。
- 拥有所有类别股票中至少80%的投票权的股票,以及每个可包括的公司(共同的母公司除外)的每个类别的无投票权股票中至少80%由一个或多个其他可包括的公司直接拥有;并且
- 共同的母公司直接拥有所有类别股票中至少80%的投票权,以及至少一个其他可纳入公司的每一类无投票权股票中至少80%的投票权。
对于2019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纳税期--2019-284(HB)号法案修订了阿拉巴马州法典第40-16-3(e)条中的综合申报要求。对于2020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纳税期,该选择在连续120个月(10年)内具有约束力。
是的。2019-284号法案(HB419)修订了1975年《阿拉巴马州法典》第40-16-3条中关于2019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纳税期的综合申报要求。
阿拉巴马州合并报表中包括的每个公司都必须在单独的公司基础上计算其阿拉巴马州的应税收入。阿拉巴马州集团的应税收入被合并,以确定应纳税额。
没有合并申报费。为了进行选择,阿拉巴马州的ET-C表 必须由指定的父母在阿拉巴马州合并申报的到期日或之前(包括延期),以及在选择生效的第一个纳税年度的合并申报日或之前提交。合并选择在连续120个月(10年)内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