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的一般信息
金融机构消费税的征收是为了落实联邦法律中限制各州对国家银行协会征税的权利的规定。
它不是一种收入税,而是一种以收入为标准的消费税。阿拉巴马州1975年法典》第40-16-1和40-16-4条对在阿拉巴马州从事其中规定的业务的每个金融机构征收消费税。见第40-16-1条,金融机构的定义,以及 第40-16-4条,阿拉巴马州金融机构消费税的征收法规。
税收的收益在扣除管理费用后,分配如下:
从2019年的市级金融机构消费税分配开始,各市应获得市级金融机构消费税总收入的百分比份额,相当于其在截至2018年的五年内的市级金融机构总收入分配的平均百分比份额。县级金融机构消费税总收入的前20%应在所有县之间平均分配。其余80%的县级金融机构消费税收入应根据各县在分配前最近一次联邦人口普查中确定的阿拉巴马州总人口份额在各县之间进行分配。
申报要求:
根据《阿拉巴马州1975年法典》第40章,每个应缴纳消费税的金融机构都必须按照第40-16条规定提交ET-1表。
合并申报:
合格的公司集团可以选择在合并基础上申报或单独申报。阿拉巴马州合并报表中包括的每个金融机构必须在单独的公司基础上计算其阿拉巴马州的应税收入。然后,阿拉巴马州集团的应税收入被合并,以确定应纳税额。为了使受控集团的金融机构成员有资格选择合并申报,这些成员必须满足所有权测试和申报测试。对于2019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纳税期--2019-284(HB)号法案修订了阿拉巴马州法典第40-16-3(e)条中的合并申报要求。对于2020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纳税期,该选择在连续120个月(10年)内具有约束力。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见ET-C表的说明。
到期日/延长期
原定的到期日。金融机构消费税的申报日期与联邦法律规定的相应联邦收入申报日期相同。如果到期日是周六、周日或州政府假日,则应在下一个工作日提交。
自动延长一个月。对于2021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所有金融机构在相应的联邦所得税申报表(包括适用的延期)到期后,自动获得额外一个月的延期申报阿拉巴马州企业所得税。
例子:一个日历年的纳税人原定的联邦申报日期是4月15日--该纳税人自动获准延期至5月15日提交阿拉巴马州的金融机构消费税申报。
联邦延期。金融机构将被授予自动延期申报阿拉巴马州金融机构消费税的权利,这与纳税人相应的联邦所得税申报所允许的延期一致。相应的联邦延期表格必须与阿拉巴马州的申报一起提交。
例子:一个日历年的纳税人申请延长6个月的时间来申报联邦税,延长后的到期日是10月15日--该纳税人自动获准延长到11月15日来申报阿拉巴马州的金融机构消费税。
延长申报时间并不意味着延长缴税时间。在不考虑任何延期申报的情况下,必须在申报的到期日或之前支付应缴税款。 关于付款方式,见https://www.revenue.alabama.gov/individual-corporate/income-tax-payment-options/。
预估税款的支付
如果金融机构在该纳税年度的税款减去任何抵扣后,可以合理地预期为500美元或更多,那么金融机构就必须支付预估税款。季度估计税款需要在纳税年度的第4、6、9和12个月的15日之前支付。有关付款方式的信息,请访问https://www.revenue.alabama.gov/individual-corporate/income-tax-payment-options/。
税收激励措施:
阿拉巴马州为在阿拉巴马州新建、现有或扩建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有关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信息,请访问https://www.revenue.alabama.gov/tax-incentives/income-tax-incentives/。
表格
要查看个人所得税的完整表格清单,请访问表格页面。你可以按表格编号、表格标题、部门、税收类别和/或年份进行搜索。
最受欢迎的形式
- ET-1表:阿拉巴马州金融机构消费税申报表
- 附表EC:消费税积分
- ET-1C表:阿拉巴马州金融机构消费税合并报表
- ET-C表。选择提交金融机构消费税综合申报表(在线提交你的表格)
- ET-C表。选择提交金融机构消费税综合申报表(纸质表格)。
- FIE-V表。付款凭证